《怀念大哥》之“婚来昏去”上集(连载十八)

       今天的博客,将继续讲述我大哥许尔卡先生的传奇故事,限于博客的时长与篇幅,我将尽量浓缩他生平的精华部分,并真实地还原他的生前轮廓,以纪念和怀念我这位永远的兄长大哥、大男孩和我心中的大“男神”。

      今天博客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于我大哥的第一次婚姻。在我看来,那是一次失败的“昏”(婚)姻,应该不能算是他的一次“真爱”经历,完全是出自于他的同窗学友之谊,被促就而成的一段“昏”姻往事。当时,大哥的一位川音低年级挚友同窗,因为与他的莫逆之交和深厚感情,继而想到了要与大哥结成亲家。很巧合的是,大哥那位同窗学友的妹妹,也是一位在四川西南师范大学音乐系里学习声乐的女大学生,而且她的歌还唱得非常好,是西师音乐系里的才女歌唱家,当年在学校里的名气,还曾经远远地超过了她的同班同学、后来成为了中国著名女高音歌唱家的同窗学友李丹阳女士呢。于是,在“缠”得了我大哥的默许之后,大哥的那位同学在我大哥临近毕业前的那个寒假里,专程从他老家大凉山的西昌市,来到了我的家里提亲。不过,以我之见,大哥对于这桩提婚,是勉为其难的。因为,当时的我大哥,除了只见过那个同学妹妹的照片之外,他甚至连他未来老婆的“本神”(身)也没有见到过。然而,他竟然就如此轻率地同意了这桩“昏”事。我一直自认为大哥当初这样的决定,除了是极其草率之外,主要还是因为他的脸薄面浅,实在是抹不开面子,经不住他好友的煽惑(不过,大哥在那一桩失败的婚姻里面,留下了一个许家的男丁“响响”,他不但生就得高大英俊,身高有一米九零,很是帅气。而且还是留英海归的经济学硕士,还是老许家的长房长孙。后来,他在父亲不幸罹难之后,还在后母“妈咪”的关照之下,再度远赴重洋到了新西兰,攻取了他人生中的第二个硕士学位,现在正在他父亲曾经生活过的新西兰,办理着移民手续。当然,这是后话),最后竟然真的是因为这桩首度婚姻错就的悲剧,不得不咽下了一枚人生的苦果。其实,在大哥的“男神时代”,追逐过他的美女众多,但他都不屑一顾。如果他当年在川音读书的初期,就拍下了一位情投意合的女伴,也不至于后来被他的学友同窗感情“绑架”,而成就为了一桩令他懊悔不已的“昏姻”。

       其实,在我艺考前去大哥学校备考的时候,曾经特别喜欢一位哈尼族的作曲系川音女生,我非常希望让她成为我的大嫂。可惜的是,我大哥对那位才女作曲家并不来电,让我白白地空欢喜了一场!那位少数民族的女作曲家,不但性情可人,还特别有才,她有一个很阳光的艺名叫做“谷娜”。在上大学的时候,她就已经很有名气了,当年她所创作的歌曲《唱上一首十五的月亮》,曾经一度风靡了全国,是被公认的川音才女作曲家。而且,她还是系出名门的作曲世家,其父是已故中国著名的少数民族作曲家杨放先生,母亲是中国早期的少数民族著名电影演员(出演过著名电影<勐龙沙>的土司太太,在当年很出名)。我当初为了促成这桩我自认为的好姻缘,还专程到了她位于云南的家里做客,并受到了她父母的盛情款待呢!后来,这位女作曲家也专门到我的家里小住了几日,还因她的懂事、才气和孝顺而深得我父母的欢心!不仅如此,由于双方父母当时的极力撮合,还有我锦上添花的添油加醋,这桩看似门当户对的好婚姻,几乎就要水到渠成了!然而,我到现在也搞不懂到底为什么?她与我大哥之间就是不对眼儿,无论我如何地加油使劲儿,也没办法让他们俩牵手成双。正因为如此,后来才让我大哥的那个学友同窗钻了空子!古人云:“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人生总是会有得有失的。大哥后来所娶回的第一位才女歌唱家太太并不差,她的歌声和孝顺、贤惠,曾经博得了我父母和众亲友们的一致好评。然而,由于他们俩婚前薄弱的感情基础,加之二人性情、性格上的悬殊差异,还有各自家庭背景和文化底蕴的不同等等原因,造成那桩看似特别般配的婚姻家庭,终于在他们结婚几年之后,就土崩瓦解了……

       当初,由于我的父母都是出生于书香世家,是知书达礼的儒雅之士,自然没有强硬反对那桩提亲上门的婚事。但是,大哥的这一段并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的姻缘,就这样被人为地勉强撮合,应该不仅仅只是我大哥本人的错,还有我父母的儒家思想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我大哥的第一次的“昏”姻,也让我腼腆的父母和抹不下面子的大哥吃尽了“脸皮薄”的苦头。当然,他们的初衷并非是希望如此,只是事情的发展总是遵循着那条“墨非定律”的轨迹,向相反的方面越滑越远而已!

       前面说过,我大哥在音乐学院毕业之后被分配回到了原籍工作,他在攀枝花市少年宫里成为了一名音乐教师。大哥在那里工作到第二年的时候,他的那位挚爱同窗的学友(正确的称呼应该叫“准小舅子”),被大哥帮忙联系分配到了攀枝花工作,同时一起分配来到攀枝花的,还有他准小舅子的女朋友。当时,大哥的这两个好友(准小舅子的女友,也是川音毕业生)加亲戚的到来,让他是乐不可支!记得他那时每日辛苦张罗的就是一个“字”:吃好喝好!为此,他三天两头地去买菜、买料,与他们聚餐畅聊。然而,有一天我大哥双手提着满满的肉菜和调料,坐着公交车去以吃会友面见小舅子的时候,因为双手都拿着东西而无法扶着车上的把手,在公交车一个紧急刹车的瞬间,因右手猛击于车上的玻璃窗而受了相当严重的手部外伤。当时的真实情况是,大哥所乘坐的那辆公交车在突然急转弯的时候,大手因手上提着肉菜没有扶着车把手,被巨大的惯性猛地摔了出去,他本能地用手去扶触车窗,却将车窗的玻璃击碎了,破损而锋利的碎玻璃碴,瞬间将他的右手手腕上的肌腱和神经都割断了……

       记得当时我是在电话里听到了市少年宫领导告诉我说,我大哥的右手已经被割“断”了!当我听到这个误导了我(我当时以为是大哥的手掌断了)的消息时,我是完全失控和失意了,直接从公用电话亭里把自己摔了出来,颓然呆坐在地上许久不知所措!我那一次惊悉大哥受伤之后的反应,与后来突闻他于新西兰罹难噩耗后的反应,是完全一样的!只是,那一次的大哥还仅仅只是个受伤而已,而三十年后的这一次罹难,是真正无法补救的灾难了……

       大哥在那一次的受伤之后,几乎是用了他一辈子时间来努力恢复他的手部功能。因为那一次的手部受伤,直接影响了他演奏钢琴的功能,这对以音乐为职业的大哥来说,是特别“残酷”的。

       大哥在那一次的受伤之后不久,与那位学友的妹妹领了结婚证,正式结为了夫妻。不过,他们俩并没有举行任何的仪式。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大哥,又以他顽强的毅力,成功地考取了中央音乐学院声歌系进修资格,要进京深造了。而且,他的新婚媳妇也毕业分配到了北京,在京郊昌平县的“北京农村职业学校”里当了一名音乐教师。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大哥是被我父母逼着去领取的结婚证。因为,我父母当时是担心他们俩结伴入京、同吃同宿有伤“风化”,为了名正言顺和方便,让他们领一个婚姻“驾驶证”是必须的。不过,由于当时的道德观念所绑架,最终错铸了这一桩没有了退路的“昏”姻,现在想想还是挺不值的。

       据我所知,大哥的第一次婚姻在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俩的感情还算很正常。当初,他们两个外地人携手来到了那个繁华京城的时候,可以说是举目无亲!那时他们相依相偎开始打拼,应该算是一对患难夫妻了。不过,他们俩并不像那些自由恋爱的情侣们一样的卿卿我我。尽管如此,他们在到了北京以后不久,大嫂还是顺理成章地怀上了孩子,并在大哥于中央音乐学院进修毕业的那一年,他们的儿子“响响”在北京呱呱坠地了。如果按照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应该算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这一对儿本来感情基础就相对薄弱的夫妻同林鸟,在艰难生活的折磨之下,和无休无止的争吵之中,最终在他们可怜的孩子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选择分道扬镳了。

       后来,他们的孩子“响响”,被迫送到了我父母那里带大。当年,这个性情顽劣的大孙子,曾经让我那年迈多病的老父母,吃尽了甜蜜的“苦”。若干年之后,幼小的孩子还是被他的生母给接走了,再后来竟然在很长的时间里音讯皆无,如同人间蒸发一般!这主要是因为我大哥与他的前妻分手之后,俩人之间的关系势同水火!而且,他们之间如此绝绝的水火不容,一直持续了许多年,甚至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形同一对儿陌路冤家。

       虽然,我大哥与前大嫂的那桩“昏”姻,是一次感情的悲剧。但是,那也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个中的甘苦恩怨,并不我所能真正去体味的。不知道我个人的理解与复述是否正确?但愿是不偏不倚、公正中立吧!因为,我大哥两年前不幸于新西兰海钓罹难之后,在他儿子响响的撮合之下,我的前大嫂与现大嫂之间“默契”地达成了相互谅解,还结成了好友。因此,我并不想在那些“陈糠烂谷子”的陈年旧事陈述上有所偏颇。毕竟,活着的亲友更需要公正与安慰,您说是吧?

       当年,我大哥的首婚经历,并不只是一些家长里短的往事,还有他在“北漂”时代所发生的故事。更多的内容,请朋友们继续关注“伏尔加的鱼”明天的博客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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