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2009年4月间我将拙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3月第1版)的第二、六章《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社会治安》、《党的建设与社会治安》原稿发上个人博克网后,出乎意料的是,网上读者已近700人次。我知道肯阅读拙文的读者,均有忧国忧民的情怀。为表示实际的感谢,并为这些读者提供研究上的方便,特将该著《后记》部分原稿在网上发表,以供读者了解此著的成书背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后记
刘惠恕
由我承接的上海市委党校系统科研立项课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概论》终于要成书了,望着一大堆厚厚的书稿,我很难用一句确切的话来表达自己的心境,因为这一本书实在寄托了我太多的苦乐。为写这一本书,我曾先后五次申请立项,只是最后一次立项申请才在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领导的积极支持下被确认。否则的话,此书可能至今仍旧是计划中的东西。在此,我还需要感谢本书的其他五位参编作者,因为没有这些老师的支持,这部结构庞大、内容繁复的社会学书著不可能在立项要求的两年时间内完成。
当然,话需要说回来的是,这本书的出版尽管得力于,参编同志的共同努力,但是,如果没有主编者的个人尽职,仍不能如期出书。在此,我仅想回顾一下本书的成书过程。做这一回顾是由于:本书探讨的主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是一个正在行进中的问题,主编者个人的认识,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回顾这一思想认识过程的发展,有助于加深读者对本书学术价值的理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质问题是防范犯罪,特别是防范青少年犯罪,这是我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最初认识。而这一认识的产生,可以上溯到1968年11月我赴苏北大丰农场务农时。当时我所去的农场,是上海市劳改局所属的一个劳改农场,原以刑满释放但在当时又须继续接受劳动管制的劳教人员为主体。我去后的第二年,被任命为场员中队指导员,开始与这些劳教人员打交道。当时的一个场员中队,共有四个男班组织加一个女班组,约计200人左右。其中颇多刑满释放又不得回沪的青少年劳教人员(其中的另一部分人为受历次***冲击而曾被判刑或因刑事犯罪而曾被判刑的劳教人员,我们当时称之为“老场员”)。我当时对这些青少年劳教人员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因为按照当时盛行的“阶级斗争”理论,这些人大多属“长在红旗下”,出生于“红色家庭”的“革命后代”,其年龄与我相差无几,本不该走上刑事犯罪的道路。
我当时找了十多位青少年劳教人员进行长谈笔录,并将其中7篇典型材料整理成案例,其犯罪事由分别为“阿飞”、“偷窃”、“***幼女”、“偷盗”、“流飞偷窃”、“偷窃生活腐化”等,其犯案年龄约在12-20岁之间。这7篇材料的总字数约1万1千余字,在这7篇材料之后,我又写了1万2千余字的有关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分析文章。我把这两部分文字合成《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手稿。
在完成这部手稿后,我心情十分激动,认为是发现了不被人知的“真理”。我把这份文稿用歪歪斜斜的字体重新抄录在一本中学生练习簿上,步行10余里路至四岔河镇,送当时大丰农场总场一负责人处,要求他把我的意见向当时的上海市负责人转达。这一事情发生的时间约1972年4月份。当时这位总场负责人热情地接待了我,答应一定把我的意见向上转达,但数日之后,我却得到了回复,云《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文稿已阅,由于意见不够成熟,不能向上海市委(当时称“市革会”)领导转达,例如文中建议要恢复上海街头在“***”中破“四旧”时早已被取缔的连环画书摊就显得不合时宜。
而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当时在文稿中所提出的建议,有的岂但“不合时宜”,而且还显得幼稚可笑。当时文稿中就预防青少年犯罪所提出的建议主要为以下四条:
(1)要搞好中、小学校中的“无产阶级教育革命”,抵制“资产阶级意识”侵蚀;
(2)应配合学校教育搞好家庭教育,家长应培养子女忠诚、正直的道德品质,切忌打骂教育;
(3)街道、里委会应配合学校对沾有流飞习气的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
(4)重视社会文化设施建设,给青少年创造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以使他们避免在社会上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而有益于“无产阶级思想的健康成长”。文中就此所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办好市、区、学校各级图书馆;办好少年宫、科技站、少年之家;恢复在上海市街头已被取缔的连环画书摊,民间艺人的传统街头评书活动也可考虑恢复;禁止可能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一些体育活动,如拳击、溜冰等,提倡高雅的体育活动,如打乒乓等。
总的来说,这份文稿中所提出的建议,显示了我当时思想的幼稚。但是这份文稿中也有可贵的地方,即在当时“阶级斗争”盛行的年代,它并没有简单地把青少年犯罪现象视为“阶级斗争”的产物,而是将其产生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缺陷。在解决问题的措施中,它强调学校应重视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传统教育,并培养学生忠诚正直的品格。这一基本思想在当时提倡“破四旧、立四新”、说假话盛行、“阶级斗争”盛行的岁月里,显然是与时代相违背的,这也难怪当时大丰农场的负责人不肯向上海市委代转此文。
但是,此文稿写作虽未成功,它却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了两点影响,一是它是我正式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开端,因为后来我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认识,包括对整个社会学的认识,始终是沿着文稿的基本思想前进的。二是意想不到的是,在我1972年从大丰农场抽调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读书时,在讨论我是否应该回沪时,据说这位农场负责人竟然为我讲了话,讲“此人行”。我与这位农场负责人原不相识,返沪后也无任何往来,他对我的印象只可能在此事中产生。当然,此事是否确切,无从了解,因为是农场同学转告的。但是,假如此事是真的,我却不应该忘记别人的帮助。因为,在那个阶级斗争盛行的年代,这位农场负责人并不以我的文章观点为非,而组织人批判,反而为我返沪讲了话,殊属不易。而三年之后(1975年),我却遇到了一件性质相近而结果完全相反的事。当时我在中学任教,愤于学生受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写了一篇《论闵行四中教育革命方向》的论文,建议恢复高考制度,却受到了徐汇区教育局所组织的批判(当时闵行属徐汇区),被指责为“替***提供向党进攻的炮弹”。当时一些人如何积极利用这一事件作为自己升迁台阶的作法,我迄今历历在目。此二事反衬,亦足见这位农场负责人的容人之德。
在返沪以后,我并未忘记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收藏一切我认为有价值的剪报资料。记得一次我在华东师大看大字报时,内容是批判一位“工农兵”大学生回城后忘本变“修”,我对大字报的内容十分感兴趣,找到该学生系内讨要资料,不意碰到了一个软钉子,办公室的接待老师诘问我为何对“***”的阴暗面如此感兴趣。
从1974年至1984年十年间,我在上海闵行四中任教,在授课和担任学生班主任的过程中,使我有可能从正面了解青少年的特点(如果说在农场时代是从反面了解的话)和在思想成长过程中所容易受到的学校因素、社会因素及家庭因素的正负影响。因此,截至20世纪80年代初,我实质上已完了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产生原因的实践认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只有待于理论的升华了。而完成这一理论升华的转折点,则始于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时所提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此后,我开始把对于防范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逐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课题之中,从而拓宽了对于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渠道,并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最终上升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学高度。因此,当1984年我最终离开闵行四中赴上海建设党校任教时,我自认为已有把握完成一部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学术专著。
此后,我利用一切机会为这部著作的完成创造条件,这主要是指我所做的两项工作,一是继续收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剪报材料,这些材料大致包括理论分析文章及典型案例两类。估计我在动笔写这本书前夕,历年所积的各类剪报资料不会少于上万份。我努力做的另一项工作,则是积极争取本书的写作计划能够获得立项支持。为此,我先后进行过五次立项申请:
第一次为1994年10月22日申请上海市党校系统科研立项课题,申报题名为《治安六策》,试图探讨的具体问题包括: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教育与社会治安;文化、伦理建设与社会治安;社会经济活动、企业改革与社会治安;执政党建设与社会治安;国家管理与社会治安。这次申报未能获得成功。
稍后,我又以同样的题名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这一次申报也没有获得成功。而且不幸的是,由于这一次申报的副本未能保留下来,以致我无法标明确切的申报时间。
在第二次申报工作失败之后,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课题的立项申请工作停顿了很久。这主要是因为:我申报的《南京大屠杀新考——兼驳田中正明的“南京大屠杀之虚构”论》课题和《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从儒学到马克思主义》课题均得到了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的立项支持。其中前一课题1998年9月成书,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新华社上海分社1998年11月4日曾为此书的出版发过专电,国内外多家报纸发表过有关此书出版的报道或评论文章,另曾参加过2000年间在上海举行的“中国慰安妇问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并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三届科研成果”一等奖(2000年11月8日)。后一个课题2001年12月成书,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2002年8月15日,来自上海复旦、同济、华东师大、上海师大、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近三十位专家学者,曾对此书的出版举办过专题学术研讨会,上海东方网2002年8月15日、《社会科学报》2002年10月3日与10月31日都有专文对此书的出版和这次学术会议的召开情况给予报道,《深圳特区报》2003年3月30日曾发表《失败不等于消亡——读<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的专文,对此书加以评论。此书后获“全国党校系统第四届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003年4月15日)、获“上海市党校系统2000——2001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3年3月18日)。
在《中国政治哲学发展史》一书的文字写作工作接近完成时,2001年9月7日,我又着手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课题的第三次申报工作,当时申报的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题名《社会治安综合论》,准备探讨的主题为:“剖析我国青少年教育、社会文化、经济、执政党建设、国家行政管理诸领域中面临的有关社会治安严峻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以在实践工作中寻找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点。”这次立项申请仍未成功。
第四次申报为2002年1月6日,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题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准备探讨的具体问题包括: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历来指导思想;执政党建设与社会治安;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治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治安;道德文化建设与社会治安;宗教问题与社会治安;青少年教育与社会治安;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与实践价值。这次课题申报与上三次课题申报结果一样,均以失败告终。
第五次课题申报为2002年6月申请“上海市党校系统立项课题”,课题名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课题所欲探讨的问题与第四次申报大体相同,经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领导的支持,经获成功,这也是我要向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表示由衷谢意的原因所在。
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课题立项的成功,并不等于说能顺利地写出。这一课题在实际写作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困难是学科跨度太广。我最后核定的全书写作提纲包括:党和国家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思想的理论与实践;道德建设与社会治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社会治安;学校教育与社会治安;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社会治安;党的建设与社会治安;公检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等共八部分。而要按照这一提纲完成书稿,大致要涉及到伦理学、教育学、犯罪学、经济学、司法学以及党建理论等不同专业知识。此外,还需要有实践工作经历。而我所熟悉的仅是其中的部分专业知识,个人实践经历亦有所限制。而立项课题原是以我个人名义申报的,但就此书的体例来说,却以合撰为好。此外,在这一课题申报成功后,我校的科研管理体制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成立了八个研究中心,其中之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我被学校聘任为中心主任。根据学校的要求,“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每年需要为学校筹备必要的学术会议,此外,我个人需要每年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因此,环绕着中心成立的筹备工作、学术会议的筹备工作以及学术论文的写作,我需要耗用相当的工作时间,而根据立项课题所要求的完成时间为2004年8月31日之前,此课题如果由我一人来完成,势必不能在被要求的时间内完稿。
因此,带着这个问题我向市委党校科研处领导请示,建议改独撰形式为合撰形式,这一建议得到了支持,这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书稿的撰写形式便改为由我主编,撰写其中涉及到党的建设与文化建设部分,而书稿的其他五章则由另5位老师分头撰写、并共同担任副主编的形式。
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所决定的这种合撰形式,应该说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保证了此书稿的写作质量要高于一人所写的质量。其中第一章为张钦亚老师执笔,张钦亚老师长年在党校从事伦理道德思想的研究与授课工作,此章苦思冥想,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入微,许多建议都发人深省。邓平发老师所写的第三章文虽简约,但立足于一个中学教育工作者的直观,文中的许多建议都是有感而发,别无旁代。我虽有在中学任教十年的经历,但离开中学也已二十年,对中学的环境已经陌生,此章若由我来写,虽可凭借一些文字材料发一通议论,但却不如邓老师写,来得有说服力。书中杜言敏老师所写的第四章高屋建瓴,文笔细腻,发人所未发,这是他多年来从事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的学术心得积聚,观点自有过人之处。书中沈济时老师所写的第五章难度极高,在基本上无同类学术文章可供参阅的情况下,沈老师殚精竭虑,洋洋八万字一气呵成,展现了很高的学术水准。沈老师长期在政法学院任教,熟知国内各种法律,因此文中思想,亦是他实践工作体会的积累。书中胡训珉老师所写的第七章,涉及面为目前国内很少有学者能从正面加以研究的公检法领域,由于胡老师长年在公安系统任教和工作,有较深的实践工作体会,方能写出。因此,这一章的写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填补了我国社会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空白面。
以上所述,为本书成书的基本过程。此书在成书之后,曾做了一点不大的修改,即更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概论》,当时更名的主要原因,是想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的社科性质,以图引起人们的重视。但经上海市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专家评审后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身是一个社会问题和社会务实,从若干个相关方面去加以综合论述,可以使人们对此问题增加全面了解,但其本身有无很深的原理和内在逻辑性尚待研究,最好不要轻易言‘学’”。我认为评审专家的意见是正确的和精辟的,因此,在书稿发回重审时,又将书名回归原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论》。此外,我在根据评委下发的《书稿修改参考意见》重新修改书稿时,除了对各章进行文字校正,对《导言》和第五章因文字偏长,根据专家意见做了部分删节处理外,对于原书稿的第三章《学校教育与社会治安》部分,因文字较为简约,未能涵盖大学教育,而目前大学生犯罪问题又成为困扰国家安定和不能不加以研究的新的社会治安问题,因此,我又邀请专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上海师范大学朱政老师增写了《大学教育与社会治安》一节。最后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先后得到过上海市二中学苏平校长、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纪律工作委员会魏新生书记、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纽恩光主任、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邵雍教授、上海建设党校沈惠帼副教授、上海建设党校黄斌华老师的积极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回顾本书的成书过程,联系三十余年来对一种信念的苦苦追求、为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概论》所付出的劳动,我心中可谓感慨无限。在此,我还要顺便感谢一下自己的妻子,因为她为支持我写作,承担了大量家务劳动,而增加了我的工作时间。
谨附诗为纪:
点点斑斑旧事长,泪挥人世历沧桑。
卅年心血成一著,但祝民安国运昌。
刘惠恕
2004年2月11日初稿
2005年4月16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