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现形记》连环画精选收藏本封面 (图源网络)
晚清捐纳入仕缘何泛滥成灾
晚晴期间的讽刺小说特别是谴责小说,在清代文学作品中独树一帜,成为清代特有的文化现象。这些小说揭露当时卖官卖缺现象笔锋敏锐,将贪官贪婪无耻的嘴脸和心态暴露无遗。
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闽浙总督肖制军送上一份“抵得九万两银子”的礼物后,“不上半年”,就从最苦的闽浙任上,升调到最好的两广总督。经商的吴继之接见江苏制台的幕友时,这位幕友拿出一个折子,上面开着江苏全省的县名,每一县名底下,分注了些数字。幕友说道:“这是得缺的一条捷径,若是要想那一个缺,只要照开着的数目送到里面去,包你不到十天,就可以挂牌。这是补实的价钱;若是署事,还可以便宜些。”
如《官场现形记》中,冒得官煞费苦心行贿讨好羊统领姨太太,想求个好差使。这个姨太太便卖弄手段,请了羊统领来,撒娇撒痴,将那羊统领胡子拉住不放,定要羊统领立刻答应。结果,羊统领硬是把护军右营的一个管带说成营务废弛,登时撤掉差使,委任冒得官接管。
小说所描述的情形非凭空捏造,它从社会的一个侧面,反映了晚晴社会政治状况。
清朝文官入仕的途径是十分广泛的。“凡满、汉入仕,有科甲、贡生、监生、荫生、议叙、杂流、捐纳、官学生、俊秀。”其中,科甲是清一代文官最重要的入仕途径,即“正途”。科甲,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科举,即通过乡试、会试、殿试等等重重考试,获得举人、贡士和进士身份入仕。
除此以外,主要还有荫生和捐纳,即“异途”。所谓荫生,是指依靠家庭出身而获得官职的人,在长辈的树荫下“大树底下好乘凉”。所谓“捐纳”,讲得直白一点就是花钱买官。捐纳这一制度渗透在清朝文官制度的各个环节,既可以通过捐纳成为贡生、监生,也可以直接捐纳成为官员,还可以作为现任官员以捐纳获得升职,甚至可以以捐纳获得议叙奖励和抵消行政处分。
清朝初期对捐纳入仕还是实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清代的捐纳分现行实例和暂行实例两种。现行实例主要限于捐职衔、贡监,以及指加级、纪录、封典之类,因经常进行又称常捐。现行事例作为清朝政府中的非经常性收入之一,对吏治的影响并不十分明显。因与科甲出身者相比,捐纳入仕的官员素质相当低下,故统治者设置了对其任职的一些限制。如不得在吏部、礼部任职,也就是说,花钱买官者,不能再获得可以卖官的权力,也不能在关系国家礼仪的清流衙门任职。而且,还要由捐纳者原籍所在的地方官调查申请人的身家清白,最重要的一项是查明欠项,不能让借了钱买官者当官后再去搜刮民脂民膏赚回买官投资。
但是,捐纳制度中的暂行实例为清末的捐纳泛滥埋下了严重隐患。暂行实例也叫大捐,多是遇到重大的军事行动,或河工、赈灾等需要巨额款项而特开的限期捐例。暂行事例中,最突出的可以捐实官。雍正时开“武职捐”,乾隆年间又订立“常例捐纳”,将其作为一项正常制度。据当时报价,报捐道员需银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知府一万零六百四十两,知州四千八百二十两,知县三千七百两,连最低的从九品、末入流官也得用银一百二十两。京官自郎中、员外郎,外官文职自道府、武职自参将以下,直到从九品、末入流官,都可以捐买。现任官员则可以用银捐升任、改任、免降,捐选补各项班次、分发指定省分。另外还可以将降革留任、离任、原衔、原翎加以捐复,或坐补原缺。试俸、历俸、实授、保举、试用、离任引见、投供、验看、回避,也可以出钱加以捐免。
如果说在清朝前中期,当时捐纳者获得的主要是虚衔、封典以及贡生、监生等头衔,统治者还有所收敛,捐纳并没有泛滥的话,那么,到了清朝晚期,统治者以各种借口使得暂行实例的“大捐”成为“常捐”,致使捐纳泛滥成灾,不可收拾。
咸丰、同治年间,因为捐例广开,加上军功、荫袭、保举等,以致社会上“官多如鲫”,因官缺有限,还形成了庞大的候补队伍,可谓“花翎红顶,几遍城市”。光绪、宣统年间,更是把卖官发挥的淋漓尽致。捐纳减价大拍卖,竟出现了打八折知县、四折州同等名堂。“未有仕途庞杂而吏治能清者”,捐纳使得吏治更加腐败。一些身居要职的官员,利用权势、职务之便,不付银两、虚冒捐纳,甚至私造假印,发给假照,中饱私囊。一些捐纳得官者则千方百计往回捞钱,尽情侵贪。捐纳制度激化和加深了封建社会的各种矛盾。庞大的捐纳队伍,巨额的捐银,最终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同时,由于官僚队伍捐纳官员增多,一遇具体事务,“正途”、“异途”各执一端,新班和旧班的矛盾也日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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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尤其是晚清为什么要广开捐纳以致泛滥成灾呢?
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当时朝廷的财政压力,皇帝想通过卖官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特别是鸦片战争之后,由于战争开支、战后赔款等需要大量金钱,清政府财政日益拮据。咸丰三年(1853),祖宗积存已花费一空,国库仅剩银22万两,不足维持包围南京的江南大营一个月的军费开销。万乘之君竟在朝堂上大放悲声,涕泗滂沱,成为清代历史上地地道道又堂堂正正哭穷的例证。于是,在救穷的各种办法中,捐纳就占了重要地位,政府甚至正式地将日常捐纳所得列为国家“必要的财政收入”。
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适应新兴有产阶级参政的需要,以扩大政权统治的基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频繁,清代商人和庶民地主增多。这些在经济上日益强大起来的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在政治上必然提出参政要求。捐纳制度恰恰适应了他们的这种要求。由于捐纳大开,富者因捐纳而步入官场者日增。据史料,当时捐实职的以捐道员需银最多,达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捐纳数额最低的为捐监生,但也需银一百两左右,它相当于拥有五十亩土地的农户一年土地上的全部收入。捐纳大门开向了拥有重资的地主、商人、高利贷者。这些捐纳得官的官吏“此辈原系白丁,捐纳得官,其心惟思捞其本钱,何知有皇上之百姓”!他们心目中儒家的君臣大义观都被抛到脑后,惟有“主上卖爵位,臣下卖力气”的功利主义。
卖官鬻爵是封建社会长期以来存在的一种官场现象。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就有揭露:东汉桓帝标价出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等官爵,价钱各有差别。光和元年,东汉灵帝在西园开设邸店,出卖县令、三公、九卿等官职,价格各有差别。灵帝出卖官爵,聚集钱财,作为自己个人的私房钱。明朝中后期实行捐纳充吏或授官制度,如嘉靖时五十石或五十两可授正七品,万历时出粟三千石者可授两殿中书。
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捐纳是吏治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往往被冠以输捐助饷、纳粟报效的美名,但其卖官鬻爵是它的本质,毒害社会风气,为官吏侵贪提供途径,加重劳动人民负担,激化和加深社会矛盾是它的危害。尽管清朝统治者对捐纳保持着警惕,乾隆帝也说过“纳资授官,本非善政”,但随着清朝统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它只能是饮鸩止渴,欲罢不能,整个国家的吏治被彻底腐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