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吏上朝图 (图源网络)
万历年官员如何被“考糊”
万历三年(1575),大明官场一阵震动,大大小小官吏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这年正月,就有54名官员受到停发工资三个月的处分,其中包括一批省级行政官员与监察官员。譬如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等,均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万历四年十二月,山东17名、河南2名官员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又山东2名、河南9名官员受到革职处分。万历五年十一月,有48名各级官吏被一次性勒令致仕闲住(强迫退休)。于是,帝国萎靡不振的官场“中外凛凛,毋敢以虚文支塞”。
明朝万历年的这个变化乃因大明首辅张居正的“考成法”而起。
明初,官员黜陟以政绩为主要标准,一扫元末官场腐败之风,出现了明初政治清明的景象。然而,明代对官员的考绩与考察,前期严明,后期却失之于宽弛。《明史》述之:“至万历时,阁臣有所徇庇,闻留一二以挠察典……党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到万历年间,考课制度流于形式,考语不实,赏罚不明,甚至连期限都不能遵守。在这种情况下,必然造成官吏玩忽职守,办事效率低下,并极易滋生贪污腐化分子。
万历初年,张居正任内阁首辅。为革除政治弊端,挽救国力日益衰微的大明王朝,张居正开启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一条重要的措施就是“考成法”。
所谓“考成法”,其实就是对官吏的一种考核制度,目的是注重考核工作实效提高效率。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的考成法, 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
“考成法”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各部门设置三本薄籍。一本登记本部门的所有来往公文和办理的公务,留为底册,然后将例行公事无须查考的剔除,再造两本同样的簿籍。一本交与六部相应的六科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如有未按时完成的事物,即由该科具奏请示处理。一本送内阁,以备阁臣随时查考六科与六部的事务。
随后形成的随事考成制度,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别小看这三本簿籍,它却是搅动大明王朝官场一缸浑水的利器,致使人人自危,“毋敢以虚文支塞”。"考成法"改“京官六年一考,地方官二年一考察”的规定,对六部、都察院等具体行政衙门实施随事考核、事事责成的稽查制度,办事严立期限,按月检查,每年总结,通过严格的考勤、考绩、奖励和惩办一批官员。
“考成法”于万历元年十一月颁行至万历九年,中央和地方共裁汰冗员达1321名。张居正出任首辅的15年间,裁掉的冗官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考成法”改变了官僚机构臃肿的冗员现象,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使得明朝中叶以来的一些“机关病”顽症得到冲击。
“考成法”的结局如何?它又有怎样的利弊?且听下篇分解。
浦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