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江浙土豪怎样挥金斗富(上)


西方人拍摄的清朝富商携妓宴乐像片 (图源网络)


清朝江浙土豪怎样挥金斗富(上)
——读《水窗春呓(下卷)》笔记


       明代中后期以后,中国社会萌发了崇商趋势,尤其在江南地区,出现了追求奢侈享乐的风尚。一大批暴发户挥金如土,生活奢侈铺张成为普遍的现象。清人金安清在《水窗春呓(下卷)》(上卷为欧阳兆熊撰)中记录了两则江浙豪户赛富比奢的故事。其中一则讲的是江苏富豪与浙江富豪斗富的故事。

       乾隆年间,江浙一带富户特别多,拥有财产达几万以及一二十万的家庭多得数不胜数,而且还有不被人所知道的家庭,只有那些拥有上百万财产的富户才被人们传说宣扬。江苏无锡太湖的洞庭山一带,富户尤其多,其中姓席的这家是首富。作者家乡浙江禾兴县王江泾一带,有家姓陶的富豪能与席家相提并论,这两姓家庭相互通婚,又在来往中暗地里较强斗富。

       一天,陶某到席家走亲戚,从水路到洞庭山时已经是晚上。从船靠岸的地方一直到席府,大约有两里路,道路两旁都建有灯棚,通宵达旦点着灯,这样夜间走路就不需要打灯笼、举火把了。到席府后,便奏乐开席,宴会宾客,连续欢宴了好几天。此中既有热情,更有炫富,精明过人的陶某心里明白得很。席某问陶某:“我这住的地方还有没有未尽善尽美的地方呢?”陶某说:“没有别的不完美的了,只是大厅的地砖长宽好几尺,太大了,有些类似宫廷里的建筑。书房窗外的池塘里缺少些荷花菱角点缀。”席某沉默不语。两个多时辰以后,席某又邀请陶某走过池塘边的亭阁时,池内已是满目盛开的荷花了。席某送客人出来,经过大厅,厅内的地砖都已全部换成了一尺见方的了。陶***为惊服。

       但是,陶某也在苏州干了件露脸的事儿。陶某有一次到苏州看绝秀班的戏,演戏的人讨厌他那乡巴佬的样子,开玩笑地说:“你如此爱看戏,为什么不包个戏班子在家中演呢?只是你每天供给的饭菜中,都要有凤鱼、火腿才行,否则演员是下不了筷子的。”当时在社会上定一个戏班子,每天需要二百两银子。陶某回家后,立即派人到苏州包下了绝秀戏班,定下了一百本戏目。然后,他把戏班子关在大厅里让他们自己演,并没有人看戏。每天供应两餐饭,除了凤鱼、火腿以外,没有别的菜肴。十天以后,众演员十分窘迫,于是向陶某谢罪,这才罢休。

       有关清代时期江浙一带“土豪”们斗富的故事,在清代笔记野史中还有不少记载。钱泳的《履园丛话》记载,康熙初年,苏州有个富商朱鸣虞“富甲三吴”。他的邻居姓赵,是吴三桂的心腹侍卫,有钱又有势。相邻而居的这两个“土豪”,就像两只公鸡,一有机会就PK。凡是朱家请过的戏班子,赵侍卫“必罗致之”,朱家给戏班多少银子,赵家一定超过。有一年元宵节,朱家为了显示实力,在自家门前挂了几十盏豪华精美的珠灯,把门口照得富丽堂皇,令隔壁赵侍卫家的灯显得暗淡无华,赵侍卫“愧无以匹”,恼羞成怒,叫家人把朱家的豪华灯饰统统打碎。朱鸣虞不敢和赵侍卫硬碰,便花重金结识了住在苏州城的吴三桂女婿,这才借力赶走了赵侍卫。

       “土豪”们这样斗富炫富的例子,在清朝不是个案,而是常常有之,尤其是以江南较多。本文仅举江浙“土豪”“吃”的豪奢例子吧。长江鲥鱼是一种非常名贵的鱼类,与河豚、刀鱼并称为长江“三宝”,而鲥鱼更有“鱼中之王”的美誉。此鱼产量极少,出水即死,运输极难,是江南等地的名贵食品。据清人记载:“鲥鱼初出时,率千钱一尾,非达官巨贾,不得沾著。”另有清人记载,杭州等地鲥鱼上市时,豪门贵族争相饷遗,作为一种贵重礼品,其价甚贵,不是一般百姓吃得起的。一般宴席中,鱼类按例放在后面,但鲥鱼不同,大宴时往往先上,以提升宴席的品位。繁华都市,上层社会“一碗费中人一日之食”,视为常见情况。更有甚者,豪饮至数昼夜。其所食之物,堪称“食不厌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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